荔波县“寻梅迎春·赛动黔景”梅原徒步活动赛事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黔南州体育局
荔波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荔波酷玩黔山旅游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二、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荔波县“寻梅迎春·赛动黔景”梅原徒步活动
2.活动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30
3.活动地点:茂兰梅原“梅花季”开幕式主会场
4.项目设置及规模:
组别:男子寻梅徒步组(8KM)
女子寻梅徒步组(8KM)
规模:1000人
5.参赛日程表:
6.活动线路介绍
茂兰梅原(起点)→洞塘集镇→喀斯特观景台→老梅原(终点),全长8公里
注:路线以实际为准,如因天气原因、地质灾害等其他因素,组委会拥有未经通知更改活动线路、救援点位置及补给站设置的权利。因政府要求或在极端天气条件(大雨、大雾、冻雨、大风等)、地质灾害等其他因素影响下,活动组委会有权推迟、熔断甚至取消活动;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相关改动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三、报名参加活动条件
(一)参加要求
1. 年龄要求8-65岁(1961—2018年生)
2.特殊情况可向组委会申请,组委会通过后,不计入成绩排名。
(二)身体要求
户外活动要求参与人员具有一定耐力,对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选手应定期体检,并结合一年内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本次活动,并承诺由本人全部承担因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任何伤害以及损失,方可报名。组委会不提供关于参赛者本人身体状况是否能安全参加本次活动的任何评估与咨询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身体状况者禁止报名:
1.长期不进行长跑锻炼者;
2.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3.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4.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5.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6.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7.活动前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8.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9.妊娠期孕妇;
10.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11.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12.有以下疾病状况,属于猝死高危人群,请咨询专业医师,请勿勉强:
13.建议运动时的心率不超过平时最高心率的80%;
特别提示: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组委会不提供关于参加活动选手自身身体条件与健康状态能否参赛的咨询与评估服务,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是否能够参赛,并承诺如因自身身体或健康原因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建议参赛选手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组织方同时也将为运动人员购买保险并在此范围内承担责任。参赛选手赛前禁止参与不利于运动的行为,如饮酒、疲劳驾驶、熬夜等。如产生任何后果,后果自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1.赛讯网:http://www.cnsaixun.com;
2.赛讯网公众号:saixunwang;
(二)报名流程
登录赛讯网:http://www.cnsaixun.com→注册登录→活动服务→活动报名→荔波县“寻梅迎春·赛动黔景”梅原徒步→我要报名→选择项目→阅读并同意声明→如实填写资料→立即报名→报名成功。
(三)报名时间
即日至2026年1月15日16:00,或报满即止。
(四)报名费用
(五)服装尺码
(六)报名福利
1、免费乘坐接驳车,需提前预约;
2、报名参加徒步活动的所有选手,凭本次活动号码布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免票游览荔波景区(大小七孔、茂兰);
(七)报名咨询
1. 咨询电话:0851-86800173
2. 小赛微信:
2.未尽事宜,请关注官方公众号后续信息发布。
(八)摆渡车(荔波智慧旅游中心(客车站旁)⟺茂兰梅原徒步起点)
1.运动员需要乘坐摆渡车,需在报名时勾选摆渡车服务
2.摆渡车出发时间:1月22日08:00
返程时间:1月22日12:30-13:30(座满即走)
3.运动员在报到领物时领取摆渡车票,凭车票乘坐摆渡车。
4.荔波智慧旅游中心(客车站旁)内上车
5.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乘坐摆渡车,过时不候。
五、领物办法
(一)领物地点
茂兰梅原梅花节主会场
(二)领物流程
签署风险告知书→领物窗口→领取物资。
(三)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需由年满18岁的监护人陪同到现场领取物资,并签署安全风险告知书。
六、费用及队员变更
(一)参加活动费用:免费
(二)保证金:报名时每人须缴纳报名保证金50元,参加活动后原路退回。未领取号码布和未参加活动,且不遵守组织纪律,不听从安排的情况不予退还。
(三)信息变更:自报名交费成功,且在1月15日16:00前,若参加活动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信息,按以下规定处理:须向组委会官方微信客服提交变更申请(以组委会收到申请消息日期为准),经组委会同意后,可变更信息,所替补运动员必须满足参赛要求,组委会将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
(四)参赛物资包:因故不能参赛者,组委会不安排赛后邮寄参赛包。
七、活动办法
(一)按照荔波县“寻梅迎春·赛动黔景”梅原徒步活动规程执行。
(二)检录
1. 检录时间:1月22日09:30-10:00。
2.检录凭证:号码布,请正确佩戴在胸前,置于上衣明显位置;不得遮挡或折叠号码布;在活动过程中能被工作人员清楚看见。
3. 检录及集结:需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到相应区域进行检录。
4. 如未正确佩戴号码布或未按要求在对应区域检录,裁判有权拒绝选手入场。
5. 检录及集结过程中选手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6. 对于不愿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选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资格,并给予强制驱离。
(三)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严格依照跑道线路比赛,按要求通过裁判组设置的障碍点,不得脱离跑道。
2.参赛选手不得故意阻碍其他选手比赛。
3.须爱护环境,不乱扔乱吐。
4.不得破坏植被及设施。
5.不得做出导致安全隐患的行为。
6.遵守活动场地的其他要求。
(四)计时办法
1. 本次活动男子组、女子组前八名进行计时排名,用时少者列前。
2. 在起终点计时检查点,选手须主动配合裁判员计时。如在关门时间内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记录,该选手将没有活动成绩;
4.参加活动的选手在各检查点关门时间之后到达该点的,视为未完成比赛,须尽快退出比赛。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赛的选手,须在就近的检查点向工作人员提出,由组织方工作人员视情况帮助返回起终点,或参赛选手自行返回终点。
5.参赛选手须在其参加组别的规定时间内出发,即发枪后10分钟内通过起点,否则其成绩无效。
(五)关门时间(以起跑枪声计算)
1. 为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地完成,赛道设置2小时关门时间。参赛选手须在发枪后2小时内通过终点,否则视为未完赛。
2. 如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选手须服从统一安排。
3.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出现时,组委会有权终止比赛或修改各站点的关门时间。选手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该名选手自行承担。
4.被关门的选手在车辆可到达的退赛点,搭乘组委会援助车返回终点。
5.退赛及被关门选手不得领取完赛奖牌,如有冒领,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补给点
1. 组委会在赛场设有补给点,提供基础的能量补充。
2. 亲友团须服从管理,不得影响补给站的正常运行。
3.只可在补给站接受自行安排的后援队的补给,在沿途商店、餐厅购买的饮品、食物不在此限制之内;
4.所有救护点与补给站点均受组委会管控,清晰佩戴有号码布的参赛选手方可进入补给站。
(七)医疗救护
1.活动地点设有固定医疗点。
2.在活动中,若选手丧失意识或出现其他紧急状况,组委会有权委托其急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使用交通工具进行快速转运,并决定是否将其送往医疗机构。组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急救义务时,因非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3.为了保障选手的生命安全,赛道裁判和经组委会授权的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活动的选手,有权终止其活动。如果选手仍继续坚持活动,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选手本人自行承担。
八、犯规处罚
违反活动规定的参赛人员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以及处罚或取消资格的决定均由组委会做出。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1. 使用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 未按要求佩戴号码布;
3. 出发时抢跑;
4. 没有按规定线路、方向完成,抄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5. 私自伪造号码布参赛或替跑;
6. 活动中出现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
7. 不服从活动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活动,聚众闹事;
8. 其他违反活动规定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选手的成绩。
任何私下转让参赛名额、变更队员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参赛人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九、安全注意事项
参赛人员须遵守场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致使活动不能按原计划进行,主办方有权更改比赛场地或时间。
十、保险
1. 本次活动为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若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在活动中产生的后果由选手自行承担。
2. 组委会为选手提供个人意外险。若因选手自身疾病或身体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选手自行承担。
3. 组委会在活动期间为选手提供免费现场医疗援助。若在医院救治过程中,因选手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非活动相关的医疗救治费用,由选手先自行与医院结算,然后与保险公司协商按程序理赔。
4. 选手在活动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选手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对按要求到达终点的前八名选手进行排名与奖励,奖励如下,人民币(元):
(三)领奖办法
1.所获奖金不在现场发放;
2.获奖名单赛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内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的获奖人员,经调查取证确认违规,将被取消名次,后面名次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获奖参赛人员向组委会提交本人资料、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办理领奖手续;
3. 领奖有效期为公示期结束后30天以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851-86800173
邮箱:2077308638@qq.com
小赛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十三、本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活动过程中如发生本规程未明确事宜,将由组委会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裁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